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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精品课课件,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章 结婚制度 第三章 夫妻关系 第四章 离婚制度 第五章 亲子制度 第六章 收养制度 第七章 扶养制度,第八章 继承制度概述第九章 法定继承 第十章 遗嘱继承 第十一章 遗赠与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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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专业方向课程,婚姻家庭法,(34课时),讲授目录,第一讲 婚姻家庭法一般原理第二讲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讲 亲属关系原理第四讲 婚姻的成立第五讲 婚姻的效力,第六讲 婚姻的终止第七讲 亲子关系与收养制度第八讲 扶养制度和监护制度第十讲 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第十一讲 附论,第一讲 婚姻家庭法一般原理,一、婚姻与家庭(一)婚姻(二)家庭(三)婚姻家庭的性质(四)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二、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概念(二)基本特征三、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四、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和地位(一)渊源(二)地位,婚姻的概念,广义:将包括原始社会在内的一切具有规范意义的两性存在形式都视为婚姻。
2、包括群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狭义:仅将一夫一妻制形成后比较稳定的两性关系称为婚姻。,婚姻的概念,中国古代的婚姻一词来源于“昏因”。昏 原本是一个时间概念,指“日入后二刻半”,由于“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即婚礼要在黄昏的时候举行,遂演变成一种行为概念。因 按照说文的解释,“因”是“就”的意思。因为“婚以昏时而来,妻则因之而去也”,所以,“婿曰昏,妻曰因”。,婚姻的概念,一般概念,具有代表性的是: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法律概念,具有代表性的是: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1、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2、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
3、结合 3、男女两性的结合须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 4、是双方具有夫妻身份的结合,同性婚姻,2000年12月,荷兰参议院通过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开放婚姻法,允许同性恋者登记为婚姻关系,该项法案表明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2001年6月22日,比利时通过了法案,允许同性经登记结婚。这一法案的通过使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允许同性婚姻的欧洲国家。1989年丹麦,1993年挪威、1994年瑞典、1996年冰岛、2001年芬兰相继制订通过登记伴侣关系法,赋予同性经登记具有类似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家庭的概念,一般概念: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