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课件13章.ppt

时间:2023-1-19 作者:791650988

《行政伦理学教程(第三版)》课件行政伦理学第十一章.pptx

第十一章政策制定中的伦理,11,1公共政策与伦理价值11,1,1公共政策的内涵与本质自从1951年公共政策学诞生以来,公共政策学科取得了飞速发展,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公共政策作了界定,最有代表性的说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共行政学创始人美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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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法概述,第一节 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法概述,重点问题:1、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3、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4、政诉讼的特有原则,第一节 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三、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四、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五、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行政诉讼是专

2、门处理、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2)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3)行政诉讼是由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二)行政诉讼的特征,行政诉讼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2、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3、行政诉讼是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一种司法活动。4、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具有恒定性。,二、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是依申请

3、的行为,即只能基于行政相对人的请求而引起,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目的都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但两者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别,主要体现在:1、性质不同2、审理机关不同3、审查行政行为的范围不同4、审理方式不同5、审级不同6、法律效力不同,二、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关系为:第一,复议前置。第二,复议与诉讼由相对人选择。第三,法律规定复议终局的,相对人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法律规定对某些案件,行政相对人只能选择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相对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三、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4、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行政诉讼活动,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在我国特指1989年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4年11月作出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一切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无论其形式如何都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范围。,四、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具体地说,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有以下四个方面:(一)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二)解决行政争议(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维

5、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五、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的法律适用力在特定形式下所能达到的界限,即行政诉讼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对什么人和什么事具有约束力。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四个方面。(一)空间效力(二)时间效力(三)对人的效力(四)对事的效力,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一、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二、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一、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行政诉讼法第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一、行政诉讼的一

6、般原则,(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三)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四)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五)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六)辩论原则(七)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二、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一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即合法性审查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二、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合法性审查的主体。2、合法性审查的对象。3、合法性审查的内容。4、合法性审查的依据。5、合法性审查的标准。6、合法性审查的方式和结果。,法律应用,1、我国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为因不服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争议。2、行政诉讼中能够成为原告、享有起诉权的,只能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没有起诉权,也没有反诉权,只能作为被告应诉。原告和被告的这种身份和地位是恒定的。3、合法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它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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