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实用教程(第二版)》课件章节4.ppt

时间:2023-1-20 作者:79165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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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结婚制度,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一、结婚的概念及特征 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结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结婚,不仅指夫妻关系的确立,而且包括婚约的订立。狭义的结婚,则仅指夫妻关系的确立,而不包括婚约订立。在古代,结婚多采广义说,将订婚和结婚视为一体。现代社会中,多数国家采用狭义说。在我国,不承认婚约的效力,即婚约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亦采用狭义说。但在一些农村地区,订婚仍是结婚前的一种重要礼节,只要其不违背婚姻关系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条件,没有必要加以禁止。,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一、结婚的概念及

2、特征 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结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结婚,不仅指夫妻关系的确立,而且包括婚约的订立。狭义的结婚,则仅指夫妻关系的确立,而不包括婚约订立。在古代,结婚多采广义说,将订婚和结婚视为一体。现代社会中,多数国家采用狭义说。在我国,不承认婚约的效力,即婚约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亦采用狭义说。结婚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必须为异性男女。自然属性是婚姻的双重属性之一。2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由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3法律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二、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3、(一)掠夺婚 也称抢婚,是指男子未征得女子及其家属同意时以暴力劫夺女子为妻的婚姻形式。其特征:一是以暴力为手段,二是以迫使女子与其结婚为目的。掠夺婚曾是群婚向个体婚过渡的一种婚姻习俗,这种方式形成的婚姻很不稳定。关于通过抢夺的方式获得妻子的婚姻形式,曾广泛流行于各民族的婚姻发展史中。就是在当今社会众多民族的婚姻习俗中我们也很容易见到其残存的痕迹。所抢的对象有两种,一是未婚的女子,二是丈夫已死的寡妇。在汉族地区抢婚的风俗已经不是很浓厚,尤其是抢未婚女子的风俗已经很难见到,尚存的一些主要是抢丧夫的年轻寡妇。,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二、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二)有偿婚 1.买卖婚 买卖婚是个体婚形成初

4、期的结婚方式之一,是指以男子支付女子或其父母某种代价作为成婚条件或者是以缔结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婚姻形式。这种婚姻方式把女子当作商品,由男方支付等价财物来换取,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是继掠夺婚之后出现的,古代各民族普遍通行的嫁娶方式。随着父权制的确立,掠夺婚的方法比较冒险,被劫女子的氏族每每寻机报复,结为婚姻的两族难以和平共处,买卖婚因此应运而生。买卖婚和聘娶婚的本质是一样的,前者偏重于事实上的钱财,后者重视象征性的财物。,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2.交换婚 也称互易婚,即当事人双方互换姊妹为妻或互换女儿为儿媳的包办婚姻形式,民间称为小姑换嫂或姐妹换妻。这种婚姻形式一般出于以下两种考虑:其一,物质

5、基础薄弱的两家成员出于经济考虑的结果;其二,为了取得两家世代友好。一般来说需要两家都有儿女,交换方法有两种:一是同时交换,马上兑现;二是成年的先行一步,同时,为未成年的那一对预订婚约,待其成年之时择日完婚。交换婚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也是古代以人易人、对等交换的族外婚的延伸。交换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两大姓氏或两大家族的互相通婚,目的是壮大亲族,扩展势力,如历史上周代的姬、姜两大姓氏世代互相通婚;另一类是两户人家之间的兄妹、姐弟互换通婚,也就是民间所说的“调亲”,这类交换婚,女子通常作为解决兄弟婚姻问题的砝码,或以妹换嫂,或以姐换弟媳。,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3.劳役婚 也称服役婚,是指男方

6、在婚前或婚后为女方家服一定劳役,以此作为成婚条件的婚姻形式。劳役婚是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期的一种婚俗,男子在婚前或婚后在女方家劳动一段时间,作为代价偿还女方家劳动力的损失,换娶妻子到本氏族或本家族中来。劳役的期限各地不一,通常为三至七年,最长的达十年以上,也有的劳役到婚后生育子女,方可携妻返家。古代的希伯来人、印度人、条顿人以及欧洲南部地区的一些居民,曾盛行劳役婚。直到近现代,亚洲、非洲和美洲许多地区还有此婚俗,如缅甸的永邦瓦人、西伯利亚的科里亚客人、北美的印第安人以及非洲的坦伯马人等,历史上都存在过劳役婚。,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三)媵妾婚 贵族男子在娶嫡妻时,可以得到若干陪嫁的妾、媵,这种婚姻形式称为媵妾婚。女子出嫁带妹妹、侄女等陪嫁,同胞姊妹陪嫁,“只能二人不能有三”也成为了不成文的规定,陪嫁者处于从属地位,媵是女方伴嫁的女子,地位较低。妾是男家的,可以是买来的,也可以是家仆之女。媵本来是伺候嫁娘的奴仆,但主夫看中,则陪宿变成妾。媵妾婚是贵族占有奴仆人身的一种产物,是原始社会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已婚男性有权将其妻子达到一定年龄的姊妹娶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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