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版)》课件15.pptx

时间:2023-1-19 作者:791650988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版)》课件21.pptx

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重点问题,1,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行政案件范围,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特殊地域管辖的类型,第一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1,不服行政处罚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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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五章 行政合同,重点问题,1、行政合同的特征。2、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3、行政合同的种类和作用。4、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5、行政合同的履行规则。6、行政合同的变更和消灭。,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一、行政合同的概念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主体具有特定性。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履行行政职能,具有公益性。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具有行政优益性。4、行政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行政行为,具有合意性。5、行政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须遵守预设的法律规范,具有法定性。,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二、行政合同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合

2、同与民事合同。2、行政合同与具体行政行为。,第二节行政合同的适用领域与种类,一、行政合同的适用领域1、需要更多调动相对人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领域。2、需要相对人履行某种义务和避免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领域。3、需要对行政主体作更多约束的领域。4、需要专业性和技术性的领域及行政事务具有临时性的场合。,第二节行政合同的适用领域与种类,二、行政合同的种类1、科研合同。2、国家订购合同。3、行政征用合同。4、公共工程建设投资合同。5、土地等国有资源的有偿出让、承包经营和开发利用合同。6、企业承包、租赁合同。7、政府采购合同,又称公共采购合同,8、BOT政府特许经营合同。,第三节 行政合同的缔结、履行和变更、

3、消灭,一、行政合同的缔结1、行政合同缔结的规则。2、行政合同缔结的方式。,第三节 行政合同的缔结、履行和变更、消灭,二、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行政主体的权利1、选择缔约方的权利。2、收益(报酬)权和取得标的物权。3、要求相对人亲自履行合同权。4、对合同的变更、解除权。5、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6、强制履行权和制裁权,第三节 行政合同的缔结、履行和变更、消灭,(二)相对人的权利1、公平对待权。2、获得报酬或收益的权利以及相应优惠的权利。3、获得赔偿(补偿)的权利。,第三节 行政合同的缔结、履行和变更、消灭,三、行政合同的履行1、实际履行。2、自己履行。3、全面、适当、及时履行。,第三节

4、行政合同的缔结、履行和变更、消灭,四、行政合同的变更和消灭1、行政合同的变更。2、行政合同的消灭。(1)行政合同的解除。(2)行政合同的终止。,法律应用,1、息诉罢访协议的性质2、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起诉与受理3、行政协议优益权的行使4、行政合同的解释,第十六章 行政指导,重点问题,1、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指导的分类和形式。3、行政指导的原则和程序。,第一节 行政指导概述,一、行政指导的概念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公共目的,而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行政相对人可以自愿决定接受或者配合,但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目的,采用倡导、号召

5、、劝告、警示、等方式,鼓励或希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一种不具有强制性和拘束力的行政作用,是一种不具有法律效果的事实行为。,第一节 行政指导概述,二、行政指导的特征1、法律效力上的非强制性2、管理手段上的补充性3、成因上的利益主导性4、行为方式上的多样性,第二节 行政指导的分类和形式,一、行政指导的分类1以行政指导的功能为标准,分为助成性指导、规制性指导和调整性指导。2以行政指导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可分为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3以行政指导所蕴含的行政意向的强弱为标准,分为警示性行政指导和非警示性行政指导。,第二节 行政指导的分类和形式,二、行政指导的

6、形式1、指导性规划。2、推广先进方法。3、引导和鼓励。4、宣传。5、培训。,第三节 行政指导的原则,一、自愿性原则 二、正当性原则 三、平衡兼顾原则四、及时灵活原则五、透明公开原则,第四节 行政指导的实施和程序,一、行政指导行为的实施1行政指导行为的实施依据。2行政指导行为的实施条件。第一,行政指导行为必须是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作出。第二,行政指导行为必须是基于技术、政策、安全、信息等方面能帮助当事人增进其合法利益,或是预防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妨害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的需要。第三,行政指导行为虽然不以行政相对人同意为实施的前提,但应当考虑相对人的接受能力及可操作性。第四,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指导行为应当明示做出相应行为的目的和理由,并告知相对人有选择权。,第四节 行政指导的实施和程序,二、行政指导的程序1决策程序。第一,确定行政指导的事项,该事项的确定可以由行政主体自行决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第二,调查研究,形成行政指导方案草案,重大的行政指导方案草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第三,公布行政指导方案草案,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如举行听证会、座谈会、协商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第四,确定行政指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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