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学》习题答案.docx
税务会计学第14版习题参考答案第1章 税务会计概念框架技能题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D 4.B 5.D 二多项选择题1.ABC 2.ACD 3.ABCD 4.BCD 5.ACD三判断题1. 2. 3. 4. 第2章 纳税基础一单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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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刑法(第七版)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第八章犯罪的主观方面案例1被告人,陈某,男,28岁,农民。陈某多次起意杀妻,但一直未下手。一日,陈某为上山打猎,特意擦拭猎枪,因疏忽大意猎枪走火,击中其妻,致使其妻当场死亡。问:在本案中,被告人陈某的罪过形式是什么?参考答案:在本案中,虽然陈某多次起意杀妻,在主观上存在杀人的故意,但其妻最终死亡是因为其疏忽大意导致猎枪走火所致。根据刑法的一般原理,确定犯罪人的主观方面是何种罪过形式,只能以行为人实施行为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为准。因此,在本案中,对于陈某导致其妻死亡的行为,只能依据其行为当时的心理状态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能根据其事前
2、的心理状态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案例2被告人,王某,男,35岁,农民。1998年5月8日上午,王某潜入粮库中的麻袋仓库,库中存放进口纤维麻袋20万条。王某企图盗窃麻袋便用打火机烧捆麻袋的尼龙绳,引起麻袋着火,造成重大火灾,烧毁砖瓦结构库房一座,麻袋20万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余万元。问:在本案中,王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形式是什么?为什么?参考答案:在本案中,王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形式应当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其理由是:王某应当预见自己使用打火机烧捆麻袋的尼龙绳有可能引起火灾,但由于在主观上缺乏注意义务,结果导致麻袋着火引起重大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余万元的损失,显然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失火罪。从
3、刑法理论上来分析,在本案中,王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后果,其行为显然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案例3被告人,李某,男,18岁,学生。1998年3月17日许,李某背着邻居家5岁的儿童王某出外玩耍,路遇一大粪坑,臭气熏天。李某欲与王某开玩笑,声称要把王某甩到粪坑里,王某说:“你不敢!”李某随即走近粪坑边,在躬身做甩人动作吓唬王某时,因站立不稳,同王某一同掉入2米深的粪坑。当即被人发觉呼救,人们闻讯赶来救起李某和儿童王某,但王某因窒息而死亡。问:在本案中,李某的主观罪过形式是什么?参考答案:在本案中,李某的主观罪过形式应当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