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创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docx

时间:2023-1-18 作者:791650988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阳小学2022-2023三年级英语上册期末试卷+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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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创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实现“三高X、三宜山水城”总愿景,深入落实人才强区重点任务,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广泛集聚优秀青年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建立“X区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公寓”(以下简称“青创人才公寓”)。为切实加强公寓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青创人才公寓按照“政府统筹、集中管理、择优配置、保障有力”的原则建设和管理使用,促进人才在区安居乐业,通过集中筹建、统一打造、闲置房利用、单位自建等多种渠道,进行人才公寓的建设开发,逐步建立起“规划科学、梯度分明、配置合理、功能适用”的青创人才公寓供应和保障体系。第三条青创人才公寓坚持

2、政策标准一致,供应方式统一,以短期性周转住房为主,原则上只租不售。第二章适用对象第四条青创人才公寓的适用对象为在区内工商注册和税收法人机构工作,本人及配偶在我市主城区内未购房、未享受单位住房实际安置待遇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且本人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原则上需在X区内。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引进到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生物医药、环保节能、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重点领域,且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全日制聘用合同的全国重点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世界排名前500名重点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其他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二)引进到我区院士专家工

3、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专家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等重点平台的专家或团队骨干人才;引进到区内从事创新创业培训的导师、技术经纪人、高技能人才或非遗人才;引进到全区创新联盟空间、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国际国内知名创客机构等重点创新创业平台的综合服务人才或创客。其中,综合服务人才申报的,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创客团队申报的,原则上为团队主要股东或骨干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三)通过来区挂职、交流等方式引进到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党政人才,且在我市主城区内无住房确需在区工作期间阶段性住房保障的人才。(四)符合X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条

4、件的高层次人才,且在我市主城区内无住房,同时未享受单位住房安置服务确需公寓保障服务的人才。(五)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认定的其他特殊人才。第三章公寓管理第五条青创人才公寓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区政府牵头建设的人才公寓原则上由区级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协作管理。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建设人才公寓,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自主管理、制定标准、合理分配。第六条区政府牵头建设的青创人才公寓采取挂牌管理。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青创人才公寓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引进的党政人才、挂职交流人才的入住申报受理和审批;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青创人才公寓的牵头建设管理及日常使用管理监督,负责对全区企事业单位所属

5、人才入住申报、审批及其他审批入住人才备案管理;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整合各类房源资产完成青创公寓基础建设工作,负责青创人才公寓的产权管理、物业管理、入住登记、保证金及租金收缴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等保障服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租金补贴预算和资金拨付。第四章申报及审批程序第七条申报资料。租住人才公寓由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开公正、重点优先”的审批原则,结合申报时序、房源情况等综合因素审核认定。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一)X区青创人才公寓申请表;(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不需要提供

6、此项材料);(三)申请人的学历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在X主城未购房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四)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条件须在用人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在审批部门公示7个工作日。第八条审批及入住程序。申报资料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分类审定同意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向入住人才发放X区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并由入住人才、用人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和区住房城乡建委四方按相关要求签订入住协议,办理登记入住手续。第九条青创人才公寓的租期不得超过2年,达到租期后应及时退租。因故提前结束租期的,由入住人才及所在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报备并提交书面说明,及时办理相关退租手续;入住期满确需继续租住的,须由人才及所在单位按程序提交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分别审核后,提交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续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经审定后重新办理续租手续。因政策、建设需要等客观原因须人才提前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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